关于黟县是哪一年置县,1987年出版的黟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编的《黟县志》已经有定论:“秦始皇二十六年(公元前221年)置黟县,迄今已有2200多年的悠久历史,故有‘古黟’之称”。然而,上世纪九十年代后,在众多有关介绍黟县的文章、书籍中却否定了上述说法,而将黟县置县划定在公元前222年。特别是近几年来,这种说法更为广泛,几乎又成了新的定论。
2000年由国家建设部、国家文物局编制中英文版的申报世界文化遗产《中国皖南古村落—西递、宏村》一书中写道:“早在公元前600多年(西周时期)皖南山区就已有人类居住,公元前222年(秦代)统一中国时就已设置黟县、歙县,是中国最早设建制的县,距今已有2200余年历史”。注意,这里用“秦代”一词是一个历史常识的偏差。
2004年黄山书社出版的《徽州两千村(黟县卷)》中说:“黟县为古邑,始建于公元前222年(秦王政二十五年)迄今已有二千二百余年,……”。
2005年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出版的《宏村、西递》书中亦云:“黄山西南麓有个古县,公元前222年始设县治,因县居黟山之阳,‘县以黟山为名’,称为黟县。”
以上说法,虽仅有一年之异,但却是一个时代的偏差。
秦置黟歙,历来均是如此之说。
查阅清代以来的《黟县志》,各年代刊本亦一致认定秦置黟县。如《黟县志》(顺治刊本)记载:秦始皇二十六年置鄣郡,黟县属之;《黟县志》(乾隆刊本)亦记载:秦置黟县属鄣郡;《黟县志》(同治刊本)是用沿革纪事表来记载的,其上明确刊有秦始皇二十六年置黟,属鄣郡。不过当时的黟为黝,到了汉代才改为黟。
秦代为何年开始,历史以来均公认是自秦始皇统一天下,即秦王政二十六年开始,合公元前221年。为了肯定此说,《黟县志》(乾隆刊本)还附引了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之说:始皇二十三年虏荆王,二十五年定荆江南地,二十六年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。南朝宋裴骃的《史记集解》所记录的三十六郡名中就有“鄣郡”在列。
那么,公元前222年置黟县之说又是从何而起呢?
《黟县志》(乾隆刊本)中有这么一段话:“府志沿革表,史记虏荆王下接云:‘索隐二十五年定荆南地为鄣郡,治在今湖州府长兴县地,领县五。’”一百年后,《黟县志》(同治刊本)又更进了一步,其中记载:“史记索隐:二十五年定荆南地为鄣郡,治在今浙江湖州府长兴县地。领县五,故鄣、歙、黝、秣陵、溧阳。”
也就是以上之说,导致了1983年由黟县地名办编写的“黟县概况”一文中也引用《黟县志》(同治刊本)的这段话,如此便将黟县置县年份推前了一年。进入九十年代来,有关黟县是公元前222年置县之说,其根据大约便是来自此处。
也许引用者当时并没有注意到,以上两个刊本的《黟县志》文句后面还有话未说完。
《黟县志》(乾隆刊本)紧接着上面的文句说:“按始皇二十六年始定郡县,今史记注止有三十六郡名,而所领县数及县名均未致详,姑存疑以俟考。”
《黟县志》(同治刊本)中也接着写道:“按秦始皇二十六年始定郡县,今史记注止有三十六郡名,所领县数及县名未详。兹据明嘉靖府志云:云考《新安志》亦止云秦并天下置黝、歙二县属鄣郡,并未言鄣郡五县也。今国朝赵府因之,故载之以俟考。”
由此可见,两部县志均未认定秦始皇二十五年(公元前222年)置黟县的说法,而只是将它作为一个疑问提出,以待后人去研究、去考证。《史记注》指的是南朝宋裴骃写的《史记集解》,《史记索隐》的作者是唐代的司马贞。在《四库全书》中,以上两部书都是被历代众多史学家公认为是对司马迁的《史记》最具权威的注解著作之一。
纵览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中收录的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原文如是:“二十三年,秦王复召王翦,强起之,使将击荆。取陈以南致平舆,虏荆王。……二十五年,大兴兵,使王贲将,攻燕辽东,得燕王喜。还攻代,虏代王嘉。王翦遂定荆江南地,降越君,置会稽郡。五月天下大酺。二十六年,……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,郡置守、尉、监。”此段文字中的“虏荆王”后注有“索隐荆王负芻也”。在“三十六郡”后注有《史记集解》注上的三十六郡的郡名,其中列有九江、鄣郡、会稽等郡名。就是没有县志中所引的“史记索隐:二十五年定荆南地为鄣郡”一句。很显然这一句话与《史记》原文大相径庭,我们当然不能认定了。
所谓的“领县五,故鄣、歙、黝、秣陵、溧阳。”便更为矛盾。
1992年出版的《中国县情大全》①是这样表述溧阳与秣陵的:“溧阳,春秋属吴国,秦始皇帝二十六年(公元前221年)设置溧阳县。因地处古溧水之北和古溧山之南,故名溧阳,属障郡。”“秦始皇三十七年(公元前210年)废金陵邑,设秣陵县(南京地区最早的行政建制),另设丹阳、江乘等县,同属会稽郡。”
至于故鄣,它更不可能与障郡同时出现。《史记·吴王濞列传》记载:“……时天下初定,郡国诸侯各务拊循其民。吴有豫章郡铜山,……”此句后有《史记集解》注:“韦昭曰:今故章。”《史记索隐》注:“鄣郡后改曰故章或称豫章,为衍字也。”因为此时的“鄣郡”已在汉武帝元封二年更名为“丹阳郡”属扬州。原来的鄣郡治地就自然顺为故鄣了。关于这,《黟县志》(乾隆刊本)还以故淮南、故梁、故齐作例阐明观点。
为此,我们还是从《史记》原文看,“二十五年……王翦遂定荆江南地,降越君,置会稽郡。”荆,古代楚国的别称,因其原来建国于荆山(今湖北南漳西)一带而名。还有一说是,秦称楚为荆是避庄襄王之讳子楚。长江古有楚江之称,荆江南地,即指长江以南地区,这里当然也就包括古黟、歙两地。东汉袁康编撰的《越绝书·吴地传》曰:“乌程、余杭、黝(黟)、歙、无湖、石城县以南,皆故大越徙民也,秦始皇帝刻石徙之。”
由1996年出版的《中华通史大历典》②中对公元前这几年的“大事记”是这样表述的:“公元前223年,秦将王翦,蒙武攻破楚军,虏楚王负芻灭楚,以其地置楚郡(秦三十六郡中无楚郡),楚昌平王死,项燕自杀,楚亡。公元前222年,秦又降服越君,设置会稽郡,统一了长江流域……。公元前221年,王翦悉定江南地,降百越之君,置会稽郡。秦又派王贲从燕南攻齐,俘齐王田建,齐亡。魏、楚、燕、赵、齐先后屈服于秦王剑下,一个全国统一的局面诞生了。……秦始皇从李斯议,废分封制,划天下为三十六郡,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,尚黑色。”以上所表述的内容与《史记》原文是一致的,与我们能看到的集解、索隐、正义原文亦无冲突。
由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:公元前222年并无鄣郡,此时的会稽郡与前面的楚郡一样,是秦大将王翦攻城略地后所建立的临时行政机构,此时政治制度还停留在周的分封制阶段,而并非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并天下后,采用李斯的建议,废除分封制,实行郡县制的三十六郡中的会稽郡。
回到本文的前面,笔者以为黟县的历史沿革从周开始是否可以这样表述:古黟地,周属扬州;春秋属吴,吴亡属越;战国属楚,秦亡楚降越,属会稽郡。秦并天下,废分封,行郡县,始置黟县,属鄣郡。
从另一视角看,在目前中国历史的阶段划分上,公元前222年与公元前221年是一个时代界限。秦置黟县,从逻辑推理上,最早也只能认定在公元前221年,再往前推,黟县就成了战国古县了。
本文观点,只能就此划定,疑困依旧颇多,特提出请教于大方之家。
索引:
①《中国县情大全》 中国社会出版社 1992年
②《中华通史大历典》王可夫、李民编 四川民族出版社 1996年
作者 舒育玲 转自 安徽历史网




